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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原來,
我早就看過這篇了,
但因為很喜歡齊鬱跟作者沐聲的文筆,於是又重看了一次。

小說跟文學的一線之隔是,
我覺得不一定要多高深的意義或是多艱澀的字眼,
如果能打動人心,
如果能讓人感同身受,
如果能讓人喜怒哀樂,
那就是文學。
而不只是蒼白的文字,
只有作者了解,只是為了湊字數而打出來的字眼。


「既沒有怨憤,也沒有暴躁,只是淡淡的無奈,彷彿是自己都說服不了自己。
是不是這麼多年的妥協已經成了習慣,哪怕是親眼看到了,也不再爆發出激烈的情緒。」


「既然已經自私,就不妨自私到底。
生命本來就不該有那麼多的妥協。」


這兩段話怎麼能那麼美麗又扣人心弦?

愛情無非是自私與妥協中找出平衡點,被愛的與愛人的,不愛的與不被愛的。


很久沒有看小說哭了,
因為感覺湊文字的很多,
措辭太過於自我,
不夠客觀,
不夠恰當,
只能讓讀者很吃力,卻毫無感覺。

覺得沐聲的小說不只是愛情故事,
更多的是人生體會跟心理揣測。


不愛沒有錯,
死纏爛打其實也沒有錯,
重點是,
不要曖昧不清,
不要拖泥帶水,
不要模擬兩可。
不愛就不愛,不要跟別人上了床,作進所有情侶間會作的事情,才說不愛。
愛就愛,但不要愛到連自我都沒有,連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都無法。

一般來說,我很討厭渣攻賤受的套路。
但,我卻又偏偏的該死的,只能體會賤受的感覺,
所以每次看都傷心難受,不只為他,也為自己。

那種沒有自我,飛蛾撲火般的狂戀,是絕對存在,且可以永遠存在的。
尤其得不到,就容易讓人變成一種執念,
不管那是不是愛情,不管那到底適不適合自己,先處心積慮得到了再說。



所以我從來無法真正怪賤受,
如果他們只有糟蹋自己,
並沒有禍及他人,
我很難站在一個批判者的立場,去指責他們不要臉,去指責他們沒有自我。

畢竟,對很多人來說愛人很難,
但同樣,對很多人來說不愛人很難,
愛自己更難。

最後我也沒有了怨懟,
只剩下惆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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